User's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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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警告語
本產品符合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形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的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規定作業之無線電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電磁波曝露量 MPE 標準值 1mW/cm2,送測產品實測值為 0.6165 mW/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