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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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未能在拍攝的影像中
聚焦對象。
影像可能未正確聚焦。取景時,務必使對象位於聚焦框內。
LED燈不閃光。 如果電池已耗盡,請對電池充電(第15頁)。
相機在自拍定時器倒
數計時時關機。
電池可能已耗盡。對電池充電(第15頁)。
影像中有數位雜訊。 對於處於黑暗中的對象,ISO敏感度可能會自動提高,增加數位雜
訊的產生機會。使用燈光或其他方式照亮對象。
沒有儲存到拍攝的
影像。
1)相機電源可能在保存操作完成之前已關閉,導致影像未能保
存。電池指示符顯示 時,儘快對電池充電(第15頁)。
2)可能在保存操作完成之前便已從相機中取出了記憶卡,導致影
像未能保存。在保存操作結束前,請勿取出記憶卡。
暗處拍攝效果不佳。 使用LED燈。
拍攝動畫時影像
失焦。
1)由於對象在聚焦範圍之外,因而無法聚焦。在容許範圍內進行
拍攝。
2)鏡頭可能髒污。清潔鏡頭(第102頁)。
我無法變更選單項目
設定。某些設定的選
單項目沒有顯示在選
單上。
視使用的拍攝方式不同而定,部分選單項目可能無法使用。
問題 可能的原因及建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