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QVR3_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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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影像拍攝
閃光強度設定的變更
按照下述步驟進行操作能夠改變閃光強度設定
1.
在拍攝方式中﹐按MENU
2.
[ ] [ ] 鈕選擇“REC”標籤
3.
[ ] [ ] 鈕選擇“Flash Intensity”﹐然後
[ ]
4.
選擇所需要的設定﹐然後按SET
若需要﹕
閃光燈以高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標準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低強度閃光
選擇此設定﹕
Strong
Normal
Weak
閃光燈注意事項
手把相機時請小心您的手
指不要讓其擋住閃光燈
用手指擋住閃光燈會極大
降低其效果
下示為閃光燈的大約有效範圍
閃光燈不能對超出此
範圍的物體提供足夠的照明
QV-R30.4米至3.2
QV-R40.4米至2.8
閃光後﹐閃光燈會需要數秒至10秒的時間充滿電
際所需要的時間取決於電池電量、氣溫及其他條件
在動畫方式及連拍方式中閃光燈不會閃光
顯示幕上
會出現
(禁止閃光)作為表示
當電池電力不足時閃光燈可能會無法進行充電
電池
電力不足由顯示幕上的
(禁止閃光)來表示
閃光
燈閃光失敗會造成影像曝光不足
這些跡象發生時﹐
應盡快對相機電池進行充電
閃光燈
若物體距離相機過遠或過近﹐則閃光強度可能不
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