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版本2.02 用户说明书
5-29
u 使用复制和粘贴功能绘制函数图形
1. 将需要绘制图形的函数复制到剪贴板。
2. 在主菜单中,进入 图形 模式。
3. 在设置屏幕上,将“对偶图”设置改为“关”。
4. 配置视窗设置。
5. 绘制图形。
6. 粘贴表达式。
示例 在当前显示
y = 2 x
2
+ 3 x − 4的图形时,从剪贴板粘贴以前复制的函数Y=X
使用以下视窗设置。
X最小值 = −5, X最大值 = 5, X刻度 = 2
Y最小值 = −10, Y最大值 = 10, Y刻度 = 5
1 m计算・矩阵
a-(Y) !.(=) v
!i(CLIP) ddd1(复制)
2 m图形
3 !m(设置) cccc3(关) J
4 !3(查看窗) -fwfwcwc
-bawbawfwJ
5 3(类型) 1(Y=) cvx+dv-ew
6(绘图)
6 !j(PASTE)
• 通过粘贴操作绘制的图形将使用蓝色线条颜色和标准线型进行绘制。只能在图形屏幕上更改线
条颜色和线型。详情请参见“更改图形属性”(第5-15页)。
•
只有在设置屏幕上将“对偶图”设置选择为“关”时才支持粘贴功能。
• 虽然对于通过粘贴函数方式绘制的图形数量没有限制,但跟踪和其他功能支持的图形总数为
30(使用1至20号表达式绘制的图形数量,加上使用粘贴功能绘制的图形)。
• 对于使用粘贴功能绘制的图形,在使用跟踪或者其他功能时显示的图形表达式采用以下显示格
式:Y=表达式。
• 在不清除图形屏幕存储器的条件下重新执行绘制功能将重新绘制所有图形,包括使用粘贴功能
产生的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