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说明书

输入表达式和数值
基本输入规则
您可以按照书写格式输入计算。如果按 ,计算器将自动评估输入计算的
优先顺序,且结果将出现在显示屏上。
示例 1 4 × sin30 × (30 + 10 × 3) = 120
*1 sinsinh 和其他含括号的函数要求输入右括号。
*2 这些乘法符号 (×) 可以省略。在以下任何情况中,可以省略乘法符号:在
左括号之前;sin 或其他含括号的函数之前;Ran#(随机数)函数之
前;变量(ABCDEFMXY)、科学常数、π e
前。
*3
操作之前的右括号可以省略。
示例 2 在上述示例中,输入示例省略
*2
*3
操作。
4 30 30 10 3
注意
在输入过程中,如果计算长于屏幕的宽度,那么该屏幕将自动滚动至右侧,且 指示
符将出现在显示屏中。如果发生此情况,那么您可以通过使用 移动光标,
从而回滚至左侧。
选择线性显示时,按 将使光标跳转至计算的开头,按 将使光标跳转至计算
的结尾。
当选择普通显示时,按 时若光标在输入计算的结尾,它将跳转至计算的开头;当
时,若光标在开头,它将跳转至结尾。
一次计算最多可输入 99 个字节。通常,每个数字、符号或函数将使用一个字节。有些
函数需要 3 13 个字节。
当允许输入的字节数只剩下 10 个或少于 10 个时,光标形状将变成 。如果出现这种
情况,则不应再输入计算,然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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