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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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10√2 + 15 × 3√3 = 45√3 + 10√2 格式
99√999 = 3129.089165 (= 297√111) 小数格式
将值和表达式用作自变量(仅适用于
通显示
您已输入的值或表达式可以用作函数的自变量。例如,输入
7
6
后,您可以
将它用作 的自变量,得出
7
6
示例: 输入 1 +
7
6
,然后将其更改为 1 +
7
6
(MthIO-Ma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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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
如上所示,按 (INS) 之后,光标右侧的值或表达式将成为下一指定
函数的自变量。自变量的范围包括截止至右侧第一个左括号的所有值或表达
式(如有),也可以包括截止至右侧第一个函数的所有值或表达式
sin(30)log2(4) 等)。
此功能可以与以下函数一起使用: ( )
( ) ( ) ( ) ( )
覆盖输入模式(仅适用于线性显示
只有在选择线性显示之后,才可选择插入或覆盖作为输入模式。在覆盖模
式中,您输入的文本将替换当前光标位置中的文本。通过执行以下操作,可
以在插入模式和覆盖模式之间进行切换: (INS)。在插入模式中,光
标显示为 ;在覆盖模式中,光标显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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