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EXV7_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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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设定
显⽰刚拍摄的影像(影像检视)
相机在购买时的最初配置为影像检视功能开启。影像检视功能可
显⽰刚拍摄的影像以便于对其进⾏检查。
1. 在拍摄⽅式中,按[MENU]。
2. 在“拍摄设定”选项卡上,选择“检视”,然后按
[X]。
3. ⽤[S]和[T]选择所需的设定,然后按[SET]。
使⽤图标帮助
在拍摄⽅式中选择显⽰屏上的图标时,图标帮助功能可显⽰图标
的指导⽂字。
• 下列功能可显⽰图标帮助⽂字:拍摄⽅式、闪光⽅式、连拍⽅
式、⽩平衡、⾃拍定时器。但请注意,只有在使⽤按钮⾃订功能
(第140页)将“连拍”、“⽩平衡”或“⾃拍定时器”分别指定
到[W]和[X]键时,连拍⽅式、⽩平衡和⾃拍定时器才会显⽰
图标帮助⽂字。
1. 在拍摄⽅式中,按[MENU]。
2. 在“拍摄设定”选项卡上,选择“图标帮助”,然后
按[X]。
要将相机设置为在拍摄影像后进⾏此操作:
选择本设定:
显⽰影像约⼀秒 开
不显⽰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