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EXS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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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相機與電腦配合使用
4.
在出現的快捷選單上,按一下“複製”。
5.
Windows XP用戶: 單擊“開始”,然後單擊“我的電
腦”。
Windows 2000/Me/98SE/98用戶: 按下“我的文檔”
將其打開。
• 如果“我的文檔”中已有“DCIM”資料夾,下一步會將其覆
蓋。如果希望保留現有的“DCIM”資料夾,在進行下一步驟
之前,需要更改其名稱或將其移至其他位置。
6.
在“我的文檔”“編輯”選單上,選擇“貼上”。
便會將“DCIM”資料夾(及其中所含的全部影像文檔)粘貼到
“我的文檔”資料夾內。您便在電腦上擁有了相機記憶體中檔
案的複製檔案。
• 切勿使用電腦對相機內建記憶體或記憶卡中的任何影像檔案
進行修改、刪除、移動或重命名。否則會導致相機的影像管
理資料出現問題,從而無法在相機上播放影像並嚴重影響剩
餘記憶體容。需要修改、刪除、移動或重命名影像時,只能對
電腦上儲存的影像進行此類操作。
• 查看或儲存影像時,切勿拔出USB電纜、操作相機或底座。否
則會導致資料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