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EXS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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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相機與電腦配合使用
4.
在出現的快捷選單上,按一下“複製”
5.
Windows XP用戶: 單擊“開始”然後單擊“我的電
腦”
Windows 2000/Me/98SE/98用戶: 按下“我的文檔”
將其打開。
如果“我的文檔”中已有“DCIM”料夾,下一步會將其覆
蓋。如果希望保留現有的DCIM”資料夾,進行下一步驟
之前,要更改其名稱或將其移至其他位置。
6.
“我的文檔”“編輯”選單上,選擇“貼上”
便會將DCIM”料夾及其中所含的全部影像文檔粘貼
“我的文檔資料夾內。您便在電腦上擁有了相機記憶體中檔
案的複製檔案
切勿使用電腦對相機內建記憶體或記憶卡中的任何影像檔案
進行修改、刪除、移動或重命名。否則會導致相機的影像管
理資料出現問題,從而無法在相機上播放影像並嚴重影響剩
餘記憶體容。需要修改、刪除、移動或重命名影像時,只能對
電腦上儲存的影像進行此類操作
查看或儲存影像時,切勿拔出USB電纜、作相機或底座。
則會導致資料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