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EXS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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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相機與電腦配合使用
5.
按下包含所要查看的影像的檔案。
便可顯示影像
關於檔案名的資訊,請參閱第251頁上的“記憶體的資料夾
結構”
在相機上旋轉過的影像會以其原(未旋轉之前的方向顯
示在電腦螢幕上。
在電腦上儲存影像
要對影像進行處理或將其收入相簿中,必須先將影像儲存到電
上。要在電腦上儲存相機影像必須先透過相機的USB底座建立相
機與電腦之間的連接。
關於連接電腦的資訊,請參閲第221頁上的“第一次以後的相機
與電腦的連接
1.
Windows XP用戶: 單擊“開始”然後單擊“我的電
腦”
Windows 2000/Me/98SE/98用戶: 按下“我的電
腦”
2.
按下“卸除式磁碟”
您的電腦會將相機中裝入的記憶(或沒有記憶卡時的內
建記憶體)識別為卸除式磁碟。
3.
“DCIM”資夾上按一下鼠右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