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EXS12_M10_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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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本節所述程序來將移動主體或靜止主體從快照中裁剪出來,然後再將其插
入另一張快照中。
1. 按[BS](^)之後選擇“動態照片”場景。
2. 按[SET],用[8]和[2]指定被攝主體類型,然後按[SET]。
創建靜止主體,請選擇“靜止主體”。
動態照片
創建要插入的主體影像(動態照片)
連拍速度 張數 被攝主體類型
移動主體1秒
(20 fps)
每秒20張影像 20張
為主體拍攝多張影像
將它們裁剪及合併以創建
相對於背景影像是移動的
影像。
移動主體2秒
(10 fps)
每秒10張影像 20張
移動主體4秒
(5 fps
每秒5張影像 20張
靜止主體 -1
拍攝單一主體然後將其
裁剪並插入到背景影像
中。
移動主體 其他影像 動態照片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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