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音序器的使用
Ck-72
6.
按 L-17 (开始 / 停止 (START/STOP))钮。
• 插入播放开始。
• 在插入播放过程中可以进行下列操作。这些操作可以帮
助您快速简单地移动到重新录音的开始点。
7.
当播放到达您要开始重新录音的起始点时,开始
在键盘上进行弹奏。
• 您在键盘上开始弹奏的同时插入录音开始。
• 下列任何操作也将使插入录音开始。踏板或弯音轮操
作;改变音色设定;改变节奏或速度设定
*
。
• 要开始插入录音,而不对弹奏的音符或使用的设定进行
任何变更时,请按 C-6 (录音 (RECORD)) 钮。
• 开始录音将使 C-6 (录音 (RECORD)) 钮点亮。
᎙
• 若您要删除音轨中使用插入录音功能重新录音部分之后的所
有资料,请在第 8 步中按 C-6 (录音 (RECORD)) 钮,
而非 L-17 (开始 / 停止 (START/STOP)) 钮。
• 要取消插入录音并保留音轨中的原资料时,请按住 C-6 (录
音(RECORD)) 钮直到其熄灭。
8.
要停止录音时,请按 L-17 (开始 / 停止 (START/
STOP))钮。
• 此时插入录音结束并且 C-6 (录音 (RECORD)) 钮熄
灭。
• 您以前录制在该音轨中的插入录音停止点之后的所有数
据继续保留在音轨中。
1.
播放乐曲并且确定要重录的音轨的部分。
• 有关播放的详细说明请参阅 “录音乐曲的播放”一节
(第 Ck-74 页)。
• 您可以指定一个特定的小节、节拍及小拍 * 作为重新录
音范围的开始点及结束点。通常,最好指定小节或节拍
的开始点作为开始点及结束点。若您要指定特定的小
拍,可以在事件编辑器画面上显示要重录的音轨并指定
所需要的位置。有关事件编辑的详细说明请参阅 “事件
的编辑”一节 (第 Ck-82 页)。
* 有关小拍的详细说明请参阅 “事件数据的查看”一节
(第 Ck-83 页)。
2.
按 C-6 (录音 (RECORD))钮进入录音待机状
态。
• 按钮开始闪动。
3.
用 R-17 (u, i)钮选择要部分重新录音的音
轨。
4.
按住 C-6 (录音 (RECORD))钮直到插入开始 /
插入结束画面出现。此时可松开按钮。
5.
用旋钮或 R-14 (–, +)钮为 “Mode”设定选择
“Auto”。
• 如下所示范围指定画面出现。
目的: 操作:
快进 按住 L-15
(
d
快进 (
d FF
)
)
钮。
快退 按住 L-14 (s 快退 (s REW))
钮。
暂停 按 L-16 (暂停 (PAUSE)) 钮。
重新开始被暂停的播
放
按 L-16 (暂停 (PAUSE)) 钮。
* 仅系统音轨
如何在开始 (自动插入录音)之前指定插入录音
的范围
AT3_ck.book Page 72 Friday, January 7, 2011 9:3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