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AP400

錄音及播放
Ch-15
在對一首樂曲的一個音軌進行了錄音後,您可以在播放
第一個音軌中的錄音的同時,對另一個音軌進行錄音。
如何對樂曲的特定音軌進行錄音
1.
RECORDER 鈕兩次使其燈閃動。
此時,L 燈將閃動表示數位鋼琴已準備好對音軌 1
行錄音。
2.
LR 鈕選擇要錄音的音軌。
確認錄音音軌的指示燈閃動。
音軌1: L
音軌2: R
例如 :
選擇了音軌 1
3.
選擇錄音時要使用的音色及音 (僅限
音軌 1
音色 (第 Ch-6 頁)
音效 (第 Ch-9 頁)
若要在錄音過程中讓節拍器打拍,請在設定了節拍及速度
之後按 METRONOME 鈕。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Ch-10
上的 “節拍器的使用"一節。
4.
在鍵盤上開始彈奏。
錄音將自動開始。
5.
要停止錄音時,再次按 SONG X/
鈕。
此時,RECORDER 鈕及 LR 鈕燈從閃動變為點亮。
要播放剛錄音的音軌時,按 SONG X/
鈕。
6.
錄音或播放完畢後,按 RECORDER 鈕使
燈熄滅
鍵盤彈奏的錄音
AP400_ch.book Page 15 Wednesday, April 23, 2008 3:3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