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Web_AP260-CH-1A

錄音及播放
TW-23
在對一首樂曲的一個音軌進行了錄音後,您可以在播放
第一個音軌中的錄音的同時,對另一個音軌進行錄音。
1.
RECORDER 鈕兩次使其燈閃動。
時,L 燈將閃動表示數位鋼琴已準備好對音 1
行錄音。
2.
要改變錄音的音軌時,請在按住 FUNCTION
鈕的同時按 RECORDER (L/R) 鈕。
確認錄音音軌的指示燈閃動。
音軌 1:L
音軌 2:R
例如 :
選擇了音軌 1
3.
選擇錄音時要使用的音色及音效 (僅限音軌
1)
色(第TW-10 頁)
效(第TW-13 頁)
若要在錄音過程中讓節拍器打拍,請在設定了節拍及
速度之後按 METRONOME 鈕。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TW-15 頁上的 “節拍器的使用"一節。
4.
在鍵盤上開始彈奏。
錄音將自動開始。
5.
要停止錄音時,請按 START/STOP a 鈕。
此時 RECORDER 鈕燈及錄音音軌燈從閃動變為點亮
要播放剛錄音的音軌時,按 START/STOP a 鈕。
6.
錄音或播放完畢後,按 RECORDER 鈕使其
滅。
如何對樂曲的特定音軌進行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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