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使 用 手 冊 3311/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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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0607-ChA
在電池功能、鬧鈴功能、或指針設定功能中,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約兩或三分鐘,手錶將自動返回計時功能。
請在第 3 級時開始充電!
第3級電池電量表示剩餘電量已非常有限。第 3 級指示符開
始閃動後,必須盡快將手錶放在光線下進行充電。
閃動的恢復指示符
若在短時間內多次使用照明或鬧鈴,恢復指示符將在畫面上
閃動,並且在電池電力恢復過程中下列功能無效。
畫面照明
鬧鈴及整點響報
指針計時
時間校準訊號的接收
電池恢復後,手錶的操作亦會恢復
正常。
充電須知
請避免在下述場所,以及其他會使手錶變得燙熱的地方對手
錶進行充電。
停在陽光下的汽車的儀表板上
白熾燈光源或其他熱源的近處
長時間受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
請注意,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手錶的顯示板可能會變為
空白。但這只是暫時的,溫度降低後,顯示將再次正常出現。
根據使用的光源,充電過程中手錶的錶殼可能會變
得極為燙熱。請小心不要被燙傷。
如何對電池進行充電
將手錶的太陽板(錶面)對準光源。
請注意,即使只有部分太陽能電池被遮擋,充電效率亦會下
降。
範例:手錶的放置
太陽能電池
此插圖為樹脂錶帶手錶的放置方法圖。
本錶配備太陽能電池及充電電池作為電源,充電電池能儲存
由太陽能電池產生的電力。在不能時常受光線照射的地方使用或
保管手錶,或戴手錶時讓衣袖遮擋光線會使充電電池的電量耗
盡。為確保穩定的運作,在佩戴或保管手錶時,必須盡可能讓其
照到光線。
請注意,當充電電池的電量降低至第 4 級時,所有設
定都將被清除。
電池充電級數的檢查
使用電池功能畫面可檢查手錶充電電池的充電水平。
在計時功能中,按 C 鈕一次切換至電池功能。
範例:星期
電池功能計時功能
第1級
第2級
第3級
第4級
手錶正常運作。
手錶正常運作。
訊號接收,鳴音(鬧鈴、整
點響報),畫面照明,數字畫
面及指針計時功能停止。
包括計時在內的所有功能停
止。
將手錶放在直射陽光下或其他強光下時,本錶的電池電量指示
針可能會暫時顯示一個較實際電量高的級數。因此,在充電開
始後請稍等片刻再查看電池電量指示符。
當電池電量為第3級時,鬧鈴、整點響報及時間校準訊號接收
功能不能使用。
電池充電到第 2 級時,訊號的接收又可再次進行。
即使電池電量降低至第4級,充電開始後手錶將立即重新開始
運作。但直到數字畫面恢復正常後才能設定時間及日期。
電源
恢復指示符
計時功能
電池功能
世界時間功能
鬧鈴功能
秒錶功能
指針設定功能
兩秒鐘
間隔
城市代碼
鬧鈴編號
功能指示符
功能指示符
  按
CC
CC
C 鈕可依下示順序選換各功能。每次按
CC
CC
C 鈕時手錶都會發出確認音。
計時功能
計時畫面 秒數畫面
日曆畫面
(照明)
秒針
分針時針
數字畫面
星期 星期
時分
下午指示符
本錶未設表示上午的
指示符
訊號接收圖示
表示已成功
接收訊號
  有關詳情請參閱“如何配置數字設定”。
星期指示符
SU :星期日 MO :星期一 TU :星期二
WE :星期三 TH :星期四 FR :星期五
SA :星期六
畫面的選換
  按  鈕可依照下示順序選換數字畫面。
功能及顯示畫面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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