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使 用 手 冊
3171
1
MA0905-ChA
有關本說明書
• 顯示幕上的文字顯示或是白底黑字,或是黑底白字,依手錶的型號而不同。本說明書
中的所有範例畫面均以白底黑字表示。
• 按鈕會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照明) (照明)
•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
考資料”一節中的說明。
部位說明
• 按 C 鈕可選換各功能畫面。
• 在任何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可點亮顯示畫面的照明。
計時功能
計時功能可用以設定及查看現在時間及日期。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要設定的項目(閃動)。
3. 選擇要變更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B 鈕如下所述更改設定值。
• 按 B 鈕時,若秒數值是於 30-59 之間,與秒數值回至 00 的同時,分數值亦會加
1 。若秒數值是於 00-29 之間,分數值則保持不變。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日期可於 2000 年至 2099 年之間設定。
• 本錶設有全自動日曆,其會調整長短月及閏年的日期。日期一經設定,除更換電池以
外,無需再次更改。
如何選換 12 小時及 24 小時時制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B 鈕可交替選換 12 小時或 24 小時時制顯示時間。
•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下午)會在時數位的左側出現,表示中午至下午 11
時 59 分之間的時間。而在午夜至上午 11 時 59 分之間,在時數位的左側不會有任
何指示符出現作表示。
• 使用 24 小時時制時,時間會在 0:00 至 23:59 之間顯示,同時表示有
指示符。
• 在鬧鈴功能及第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指示符
及 將不會與計時功能時間一
起在畫面中顯示。
• 本錶的其他功能會採用在計時功能中所選擇的 12 小時 /24 小時時制。
計時功能畫面
按 C 鈕。
鬧鈴功能畫面
秒錶功能畫面 第二時間功能畫面
鬧鈴功能
每日鬧鈴功能經開啟後,其會在到達預設的時間時會
發出鳴響。
本錶還具備整點響報功能,開啟該功能後,本錶會在
每小時整點時發出 2 聲鳴響。
• 本節中的操作都必須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
進入該畫面。
鬧鈴的運作
無論目前所顯示的是什麼功能畫面,鬧鈴在到達預設
的時間時會發出 10 秒的鳴響。
鬧鈴時間的設定
1. 進入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A 鈕直至時間的時數位在
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 此時鬧鈴功能會自動開啟。
2. 按 C 鈕交替選換時數位及分數位。
3. 在某設定閃動時,
使用
B
鈕
增加設定值。按住 B 鈕則
可以高速變換設定值。
• 選設 12 小時時制時,必須正確設定時間的上午(無指
示符)或下午(指示符
)。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鬧鈴鳴響後若要停止其鳴響
請按任一鈕。
每日鬧鈴與整點響報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 B 鈕可依下示順序開啟或
解除每日鬧鈴及整點響報功能。
鬧鈴開啟指示符 /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 在鬧鈴鳴響時,鬧鈴開啟 ( ) 指示符會在畫面中閃動。
• 鬧鈴開啟 (
) 指示符及整點響報開啟 ( ) 指示符會在
所有功能畫面中顯示。
試聽鬧鈴的鳴響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B 鈕可使鬧鈴鳴響。
秒時 分
年
月日星期
星期
秒
時:分
月
-
日
PM(下午)
指示符
設定
秒
時、分、年、月、日、
星期
按鈕操作
按 B 鈕可使秒數返回 00 。
按 B 鈕增加設定值。
按住 B 鈕則可以高速變換設定值。
鬧鈴時間
(時:分)
計時功能時間
(時:分)
功能指示符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鬧鈴開啟指示符
二功能開啟 二功能解除 僅每日鬧鈴
開啟
僅整點響報
開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