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使 用 手 冊
2993
1
MA0512-ChA
有關本說明書
按鈕會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
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考資料”一節中的說明。
(照明)
部位說明
C 鈕可選換各功能畫面。
在任意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都可點亮照明。
計時功能畫面 秒錶功能畫面 預設定時器功能畫面
間隔定時器功能畫面
世界時間功能畫面 鬧鈴功能畫面
C 鈕。
計時功能
計時功能用以設定及查看現在時間及日期。
請在設定時間及日期前先閱讀此節!
計時功能及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相互聯系。因此,在
設定時間及日期前,必須先為本錶選設居住城市(即您通常
使用本錶的城市)
有關城市名稱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市名
稱表)
如何設定時間及日期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要設定的項目(閃動)
3. 選擇了要變更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D 鈕及 B 鈕如下所示更改設定值。
有關 DST 夏令時間設定的詳情,請參閱“夏令時間 (DST)”一節。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夏令時間 (DST)
夏令時間 (DST) 比標準時間快 1 小時。注意並非所有國家或地區都使用夏令時間。
如何為計時功能選換標準時間及夏令時間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C 鈕顯示 DST 夏令時間設定畫面。
3. D 鈕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ON
顯示)及標準時間
OFF
顯示)
4.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夏令時間開啟後,DST 夏令時間指示符會出現。
PM(下午)
指示符
星期
時:分
月-日
DST 夏令時間 城市名稱
DST 指示符
如何選換 12 小時及 24 小時時制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D 鈕可交替選換 12 小時及 24 小時時制顯示時間。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P(下午)會出現,表示正午至下午 11:59 之間的時
間。而在午夜至上午 11:59 之間,沒有指示符出現。
選用 24 小時時制時,時間會在 0:00 至 23:59 之間表示。此時,無指示符出現。
本錶的所有其他功能都會採用在計時功能中所選擇的 12 小時/24 小時時制。
當計時功能中的時間表示在預設定時器功能畫面、間隔定時器功能畫面、世界時間功
能畫面或鬧鈴功能畫面上時,P 指示符不會出現。
秒錶功能
秒錶功能能測量經過時間。畫面的上段及下段可用於對
事件或比賽進行正式測時。
手錶的警報可配置為鳴音警報或震動警報。有關震動警報
的詳情請參閱“震動警報”一節。
畫面上段的測時限度為 59 分 59 秒。
畫面下段的測時限度為 99 分 59 秒。
若不停止秒錶,測時會一直不停地進行。到達測時限度
時,秒錶會再次由零開始重新測時。
若不停止秒錶,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測時仍會繼續
進行。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如何使用秒錶測量時間
*
1 畫面下段中的經過時間的測量繼續進行。
如何使用本錶公式測量比賽時間
您設定了比賽或事件的時間後,當畫面下段中的時間到達該時間時,本錶將執行警
報動作(鳴音或震動)
若事件由於某種原因被中斷,您可以按 B 鈕暫停或恢復畫面上段中的測時。畫面
下段顯示測時操作開始後的總經過時間。通過從畫面下段顯示的時間減去畫面上段顯示
的時間可以計算出總中斷時間(損失時間或受傷時間)
如何設定事件時間
1. 在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現在的事件時間
設定開始在畫面下段中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若現在的事件時間未顯示,請使用“如何將經過時間復
位為零”一節中的操作步驟使其顯示。
2. 設定閃動時,用 D (+) 鈕及 B (-) 鈕對其進行變更。
事件時間可以 1 分鐘為單位在 1 至 60 分鐘的範圍內
設定。
xx
”表示尚未設定有事件時間。
3.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初始秒錶功能畫面
計時功能時間
經過時間
開始 停止
*1
重新開始 停止
*1
清除
分秒
B 鈕可暫停或
恢復經過時間的測量。
分秒
此測時不能暫停。
其表示測時操作開始
後的總經過時間。
經過時間畫面
此測時(1/100 秒)
不能暫停。
按住
畫面顯示
50
OFF
P
10:58
6-30
目的:
將秒數復位至
00
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
ON
) 及標準時間 (
OFF
)
選換城市名稱
選換時數或分數
選換年數
選換月數或日數
操作:
D 鈕。
D 鈕。
使用 D(向東)鈕及 B(向西)
使用 D (+) 鈕及 B (-) 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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