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Table Of Contents
48
8
PhotoCapture Center™
( 影像擷取中心 ) 操作
8
記憶卡、USB 快閃儲存器和資
料夾結構 8
您的設備兼容先進的數位相機影像檔
案、記憶卡和 USB 快閃儲存器但為
了避免發生錯誤,請閱讀以下說明:
影像檔案的副檔名必須為 .JPG (
法識別 .JPEG.TIF.GIF 等其他
影像檔案副檔名 )
不使用電腦而列印 PhotoCapture
Center™ ( 影像擷取中心 ) 中的資
料時,必須與透過電腦執行的
PhotoCapture Center™ ( 影像擷取
中心 ) 操作分開進行。( 不可以同
時操作。)
本設備可以讀取記憶卡或 USB
閃儲存器中最多 999 個檔案。
記憶卡中的 DPOF 檔案必須為有效
DPOF 格式。( 請參閱第 52
上的 DPOF
列印
)
請注意以下事項:
當列印索引或影像時,即使有一個
或多個影像已損壞PhotoCapture
Center™ ( 影像擷取中心 ) 仍然會
列印全部有效影像,但不列印已損
壞的影像。
( 記憶卡用戶 )
您的設備可以讀取使用數位相機格
式化的記憶卡。
數位相機會在格式化記憶卡時,建
立用於儲存影像資料副本的特殊資
料夾。如果您需要使用電腦修改儲
存在記憶卡中的影像資料,我們建
議您不要修改由數位相機建立的資
料夾結構。當您將新建或修改的影
像檔案儲存到記憶卡時,我們也建
議您將其儲存到數位相機所用的資
料夾中。否則,設備可能無法讀取
檔案或列印影像。
(USB 快閃儲存器用戶 )
本設備支援使用 Windows
®
格式化
USB 快閃儲存器。
列印記憶卡或 USB 快閃儲存器中的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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