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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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
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
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本模組於得認後將依規定於模本體標示審格籤,並要平台上標「本品內含射頻
組:ID 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