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NCC警語: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
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即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
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
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即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
辦法第十四條)
本模組於取得認證後將依規定於模組本體標示審驗合格標籤,並要求最終產品平台廠
商(OEM Integrator)於最終產品平台(End Product)上標示” 本產品內含射頻模組,其
NCC型式認證號碼為: CCXXxxYYyyyZzW
電信終端設備
電磁波警語標示標示方式:設備本體適當位置標示,且於設備外包裝及使用說明書上
標明。
警語內容:「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