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iv
注意事項
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聲明
本裝置符合 FCC 條款第 15 部份的規定。操作程序受限於下列兩項條件:
本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
本裝置須能承受任何可接收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本設備經測試符合 FCC 條款第 15 部份關於 B 類數位裝置的規定。這些限
制之主要目的乃針對在住宅區內安裝裝置時,提供有害干擾的合理保護。本
設備會產生、使用並放射無線射頻能量,如未根據本指示方法安裝和使用本
設備,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環境
下安裝此設備不會造成任何干擾。若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不
良干擾(請開關設備加以確認),您可採取以下方式改善干擾情形:
重新調整收訊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將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加大。
將設備與接收器插至使用不同電路的電源插座。
向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尋求協助。
連接螢幕與顯示卡需使用屏蔽纜線以確保遵循 FCC 規範。未經負
責遵循方明確核准變更或修改本機可能造成使用者操作本設備的權
限失效。
符合性聲明
本裝置遵守相關電磁相容性 (2014/30/EU)、低電壓指令 (2014/35/EU)ErP
指令 (2009/125/EC) RoHS 指令 (2011/65/EU) 等近似歐盟成員國法律議
會指令規定之要求。本產品經過測試並遵守資訊技術設備的諧波標準,這些
諧波標準均依歐盟官方期刊指令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