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iv
声明
联邦通信委员会声明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要求。其操作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此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此设备必须可以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导致不正常操作的干
扰。
此设备经检测,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关于 B 级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
这些限制旨在为居民区安装提供防止有害干扰的合理保护。本设备会产生、
使用并且辐射无线电波,如果不按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电
通讯产生有害干扰。但是,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条件下不会出现干扰。如果
本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了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电源来
确定),建议用户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消除干扰:
调节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此设备和接收设备连接到不同电路的电源插座上。
向代理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咨询以获得帮助。
为确保符合 FCC 规定,需使用屏蔽线连接显示器和图形卡。若未
经符合性责任方的明确准许而变更或改动此设备,可能会使用户失
去操作此设备的资格。
符合性声明
此设备符合在电磁兼容 (2014/30/EU)、低电压指令 (2014/35/EU)ErP
(2009/125/EC) RoHS 指令 (2011/65/EU) 方面协调统一各成员国法律
的理事会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此产品经检测证实,符合与信息技术设备相关
的协调标准,这些协调标准依照欧盟官方公报的指令进行发布。